⒈ 亦作“請奉”。
⒉ 薪俸。
引宋李上交《近事會元》卷四:“女妓入宜春院,謂之內(nèi)人,亦曰前頭人,謂在上前也。骨肉得居教坊,謂之內(nèi)人家,有請俸。”
宋周煇《清波別志》卷下:“宰臣魏杞等奏:豈有加封而反無請俸。”
金董解元《西廂記諸宮調(diào)》卷六:“恁時節(jié)奉還一年請俸。”
《蕩寇志》第八六回:“如今公事要緊,只等凱旋后,賞賜外多加一份請奉,包在我身上?!?/span>
⒊ 指支取薪俸。
引宋葉夢得《石林燕語》卷十:“杜祁公居官清介,每請俸必過初五?!?br/>元無名氏《陳州糶米》第三折:“如今那當差的民戶喜,也有那乾請俸的官人每怨?!?/span>
支取薪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