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見“干父之蠱”。
⒉ 泛指主事;辦事。
引北齊顏之推《顏氏家訓(xùn)·治家》:“婦主中饋,唯事酒食衣服之禮耳。國不可使預(yù)政,家不可使干蠱?!?br/>唐包何《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》詩:“他時干蠱聲名著,今日懸弧宴樂酣。”
明章懋《方母貞節(jié)傳》:“晝夜劬劬,惟以養(yǎng)姑教子干蠱克家為務(wù)。”
⒊ 干練有才能。
引唐封演《封氏聞見記·解紛》:“熊曜為臨清尉,以干蠱聞。”
唐白居易《唐揚州倉曹參軍王府君志銘》:“行己以清廉聞,蒞事以干蠱聞?!?/span>
⒋ 唐代陸贄向朝廷建議設(shè)立的制科之名。
引《新唐書·陸贄傳》:“贄説使者,請以五術(shù)省風俗,八計聽吏治,三科登儁乂,四賦經(jīng)財實……三科曰:茂異,賢良,干蠱?!?/span>
子嗣賢明,能掩蓋父母的過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