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樂師與史官的并稱。
引《周禮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九歲屬瞽史,諭書名,聽聲音?!?br/>《國(guó)語(yǔ)·周語(yǔ)上》:“瞽史教誨,耆艾修之。”
韋昭注:“瞽,樂太師;史,太史也?!?br/>漢賈誼《新書·保傅》:“瞽史誦詩(shī),工誦箴諫?!?br/>清戴名世《盲者說》:“古之瞽史教誨,師箴,瞍賦,矇誦,若晉之師曠,鄭之師慧是也。”
章炳麟《官制索隱》:“於是乎置御史,既掌刺探,亦兼記録,且其人又必明習(xí)文字者也,故‘屬瞽史,諭書名’?!?/span>
⒉ 說書的瞎子。
引唐柳宗元《<貞符>序》:“其言類淫巫瞽史,誑亂后代?!?br/>清周亮工《書影》卷九:“李青霞,眉州人,襁褓失明……為漁所得。至十載為人傭磨。有瞽史倚琵琶説往事,攜之去,雅善其藝?!?/span>
職官名。周代的兩個(gè)官職。瞽為樂師,掌樂。史為太史,掌陰陽(yáng)、天時(shí)及禮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