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遯天倍情”。謂違背天然之性而加添流俗之情。一說,違背天性與真情。倍,通“背”。
引《莊子·養(yǎng)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。”
一本作“遯”。 成玄英疏:“言逃遁天理,倍加俗情?!?br/>陸德明釋文:“遯天,徒遜反,又作遁。”
陳鼓應(yīng)今注:“一説背情。如林希逸説:‘背棄其情實(shí)。倍與背同。’按古書倍、背通用。”
嚴(yán)復(fù)《原強(qiáng)》:“故其既入中國也,雖名為之君,然數(shù)傳以后,其子若孫,雖有祖宗之遺令切誡,往往不能不厭勞苦而事逸樂,棄惇德而染澆風(fēng),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其不漸摩而與漢物化者寡矣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