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糾剔”。亦作“糺逖”。
⒉ 督察懲治。
引《左傳·僖公二十八年》:“敬服王命,以綏四國,糾逖王慝。”
杜預注:“逖,遠也;有惡於王者,糾而遠之?!?br/>楊伯峻注引惠棟補注:“《魯頌》‘狄彼東南’, 鄭箋云:‘狄當為剔。剔,治也?!恕秱鳌樊斢枮橹我??!?br/>《隸釋·漢范式碑》:“糾剔瑕慝,六教允施?!?br/>唐溫大雅《大唐創(chuàng)業(yè)起居注》卷二:“替否迭進,將何糺逖?!?br/>《舊唐書·郭子儀傳》:“上不能翼戴三光,下不能糾逖羣慝,功微賞厚,任重恩深,覆餗之憂,實盈寤寐?!?/span>
⒊ 督責糾正。
引唐柳宗元《序飲》:“有資絲竹金石之樂以為和者,有以促數糺逖而為密者。”
宋葉適《定山瓜步石跋三堡塢狀》:“伏乞朝廷速賜選擇總練通方老於智謀之士,前來建康,糾剔某妄作疎漏之失,攷尋前史規(guī)畫縝密之舊?!?br/>清錢謙益《龔府君墓志》:“余聞君故游於酒人,觥籌交錯,糺逖促數,往往能困其座客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