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賣官鬻爵màiguān-yùjué
[accept bribery and confer official ranks for money] 當權者出賣官職和爵位來聚斂財物
⒈ 收受錢財,出賣官爵。
引《宋書·鄧琬傳》:“至是父子并賣官鬻爵,使婢僕出市道販賣,酣歌博奕,日夜不休?!?br/>明無名氏《鳴鳳記·世蕃奸計》:“假如我有八九個兒子,那少得一二百萬金銀。為此設個賣官鬻爵之計。”
鄭振鐸《黃公俊之最后》:“削發(fā)剃須,污我堯、舜、禹、湯之貌;賣官鬻爵,屈我伊、周、孔、孟之徒。”
收受賄賂,出賣官爵,以斂取財物。參見「販官鬻爵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