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定罪并處決囚犯。 《后漢書·陳龐傳》:“秦為虐政,四時行刑,圣漢初興,改從簡易。
引蕭何草律,季秋論囚,俱避立春之月?!?br/>《資治通鑒·周顯王三十一年》:“初, 商君相秦,用法嚴酷,嘗臨渭論囚, 渭水盡赤?!?br/>胡三省注:“決罪曰論。論,盧困翻。”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:“十四年命法司論囚”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