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書法用語。指作字運筆的方法。
引各家解說不同,大致可分三說:(1) 唐林韞《撥鐙序》:“鐙,馬鐙也,蓋以筆管著中指、無名指尖令圓活易轉(zhuǎn)動,筆皆直則虎口間圓如馬鐙也。足踏馬鐙淺則易轉(zhuǎn)運,手執(zhí)筆管亦欲其淺則易轉(zhuǎn)動矣。”
(2)《說郛》卷二九引宋陳賓《桃源手聽·書法》“錢鄧州若水嘗言,古之善書,鮮有得筆法者, 唐陸希聲得之,凡五字,擫、押、鉤、格、枑,用筆雙鉤,則點畫遒勁而盡妙矣,謂之撥鐙法。”(3) 明楊慎《撥鐙法》:“鐙,古燈字,撥鐙、畫沙、懸針、垂露,皆諭言。撥鐙如挑燈,不急不徐也?!?/span>
書法上運筆寫字的方法。因以手執(zhí)筆皆直,虎口間空圓如馬鐙,易于撥動,故稱為「撥鐙法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