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喪服名。五服中之最輕者,孝服用細(xì)麻布制成,服期三月。凡本宗為高祖父母,曾伯叔祖父母,族伯叔父母,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,外姓中為表兄弟,岳父母等,均服之。
引《儀禮·喪服》:“緦麻三月者。”
《穀梁傳·莊公三年》“改葬之禮緦” 唐楊士勛疏:“五服者,案喪服有斬衰、齊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緦麻是也。”
漢賈誼《新書·六術(shù)》:“喪服稱親疏以為重輕,親者重,疏者輕,故復(fù)有麤衰,齊衰,大紅,細(xì)紅,緦麻,備六,各服其所當(dāng)服?!?br/>《周書·李穆傳》:“兄弟子姪及緦麻以上親并舅氏,皆霑厚賜?!?br/>《資治通鑒·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》:“敕:‘姨舅既服小功,舅母不得全降,宜服緦麻,堂姨舅宜服袒免?!?/span>
用細(xì)麻布制成的喪服。用在已出嫁的姑母、堂姊妹及族兄弟,以及表兄弟、岳父母、婿、外孫等之喪時所穿,為期三個月,為五服中最輕的一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