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時期魯國屬地。在今山東省·泰安市西南一帶。因在汶水之北,故名。地近齊國,數(shù)為齊所侵奪,是齊·魯兩諸侯國多次發(fā)生糾紛的地方。
《論語?雍也》:“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。
⒈ 春秋時期魯國屬地。在今山東省泰安市西南一帶。因在汶水之北,故名。地近齊國,數(shù)為齊所侵奪,是齊魯兩諸侯國多次發(fā)生糾紛的地方。
引《春秋·成公二年》:“庚寅, 衛(wèi)侯速卒,取汶陽田?!?br/>杜預(yù)注:“晉使齊還魯?!?br/>清錢謙益《費縣道中》詩之一:“驅(qū)車入魯弔遺黎,宗國相傳事可悲……唯有汶陽田下水,至今流恨遶鳬龜?!?/span>
⒉ 《論語·雍也》:“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。參見“汶上”。
引閔子騫曰:‘善為我辭焉!如有復(fù)我者,則吾必在汶上矣?!?br/>后以“汶陽田”為歸隱的典故。 汶陽, 汶上。 唐韓翃《送高別駕歸汴州》詩:“久客未知何計是,參差去借汶陽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