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十分之一。
引《商君書·算地》:“故為國任地者,山林居什一,藪澤居什一,谿谷流水居什一,都邑蹊道居什一,惡田居什二,良田居什四,此先王之正律也?!?br/>《史記·魏世家》:“魏成子以食祿千鐘,什九在外,什一在內(nèi),是以東得卜子夏、田子方、段干木?!?br/>《明史·李應(yīng)祥傳》:“賊先斷浮橋,士卒多溺死, 顯及二子與焉。 元鎮(zhèn)所部三萬人,不存什一?!?br/>清李漁《閑情偶寄·詞曲》:“一則為從來名士,以詩賦見重者十之九,以詞曲相傳者,猶不及什一,蓋千百人一見者也?!?/span>
⒉ 古代賦稅制度,十分稅一,稱“什一”。
引《管子·治國》:“關(guān)市之租,府庫之徵,粟什一。”
《穀梁傳·哀公十二年》:“古者公田什一。用田賦,非正也?!?br/>范寧注:“私得其什而官稅其一,故曰什一?!?br/>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夏后氏五十而貢, 殷人七十而助, 周人百畝而徹,其實皆什一也?!?br/>趙岐注:“民耕五十畝,貢上五畝;耕七十畝者,以七畝助公家耕;百畝者,徹取十畝以為賦?!?br/>宋蘇軾《策別十五》:“三代之賦,以什一為輕。今之法本不至於什一而取,然天下嗷嗷然以賦斂為病者,豈其歲久而姦生、偏重而不均,以至於此歟!”
⒊ 以十博一。
引《史記·越王勾踐世家》:“﹝范蠡﹞候時轉(zhuǎn)物,逐什一之利?!?br/>后因以“十一”泛指經(jīng)商。 元無名氏《凍蘇秦》第一折:“小生姓王名真,字彥實,乃弘農(nóng)人也。幼習儒業(yè),頗識詩書;后從商賈,專趨什一?!?br/>清俞樾《春在堂隨筆》卷十:“玉翁以其貧也,予錢十五貫,使營什一?!?/span>
十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