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纏足chánzú
[foot-binding] 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,使腳畸形變小,以為美觀,這是舊時的陋俗
(好工具)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(xí)。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,使之畸形變小。一般女性從四、五歲起便開始纏足,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將布帶解開,也有終身纏裹者。纏足開始的時間有夏禹、商代、春秋戰(zhàn)國、隋、五代、宋等多種說法。學(xué)者高洪興專業(yè)著作《纏足史》考證,纏足開始于北宋后期,興起于南宋。元代的纏足繼續(xù)向纖小的方向發(fā)展。明清時期纏足進入鼎盛期。纏足之風(fēng)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,不論貧富貴賤,都紛紛纏足,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(shù)。清朝被推翻后,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。到了五四運動時期,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,陳獨秀、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。新中國成立后,纏足惡習(xí)被徹底廢止,中國...查看百科
舊時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,使之纖小,以為美觀。纏足之風(fēng),始于五代,至宋朝大盛,遍及全國。《通俗常言疏證.婦女.纏足》引《墨莊漫錄》:「婦人之纏足,傳記皆無所出。惟齊東昏侯,有鑿金為蓮花,令潘妃行其上一事,而不言其足若何。惟唐鎬詠李后主宮嬪窅娘詩云:『蓮中花更好,雪里月常新?!灰源酥_自五代始也?!挂沧鳌咐p腳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