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見"崇論閎議"。
⒈ 原謂高論博議,后指高明宏大的議論。
引《史記·司馬相如列傳》:“且夫賢君之踐位也……必將崇論閎議,創(chuàng)業(yè)垂統(tǒng),爲萬世規(guī)。”
閎,《漢書·司馬相如傳下》作“谹”,《文選·司馬相如<難蜀父老>》作“吰”。 清梁章鉅《歸田瑣記·堵江口》:“阮雲臺師謂此崇論宏議,不當僅以詩論也?!?br/>柳亞子《<二十世紀大舞臺>發(fā)刊詞》:“《陽春白雪》,曲高和寡,崇論閎議,終淹沒而未行者,有之矣?!?br/>魯迅《彷徨·高老夫子》:“但高老夫子卻不很能發(fā)表什么崇論宏議?!?/span>
崇高宏偉的議論。《孽?;ǎ诹亍罚骸赋缯摵曜h雖多,總擋不住堅船大炮的猛?!挂沧鳌赋缯撻b議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