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用王道攙雜霸道治理國家。
引語出《漢書·元帝紀(jì)》:“﹝太子﹞嘗侍燕,從容言:‘陛下持刑太深,宜用儒生。’ 宣帝作色曰:‘ 漢家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雜之,奈何純?nèi)蔚陆蹋弥苷?!’?br/>宋陳亮《甲辰秋答朱元晦書》:“謂之雜霸者,其道固本於王也?!?br/>明侯方域《太平仁義之效論》:“未有用雜霸之説而治,能幾希於王者也?!?br/>清劉熙載《藝概·文概》:“陸宣公文,貴本親用,既非瞀儒之迂疎,亦異雜霸之功利,於此見情理之外無經(jīng)濟也。”
嚴(yán)復(fù)《主客平議》:“世豈有外是為學(xué)者乎?就令有之,無亦雜霸功利之末流,可以幸一時之富強,而不可以致太平之盛軌?!?/span>
⒉ 專橫霸道。
引《朱子語類》卷一三七:“兼是他言論大剛雜霸,凡事都要硬做……又如説‘安我所以安天下,存我所以厚蒼生’,都是為自張本,做雜霸鎡基。”
語本《漢書.卷九.元帝紀(jì)》:「漢家自有制度,本以霸王道雜之,奈何純(任)?德教,用周政乎!」指運用雜有霸道的方術(shù)治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