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焚琴為炊。
引宋蘇軾《次韻朱光庭喜雨》:“破屋常持傘,無薪欲爨琴?!?/span>
⒉ 喻指糟蹋美好的事物。
引清談遷《北游錄·紀文》:“硜硜之節(jié),有司未諒。煮鶴爨琴,強為勸駕,則門下何以應之?”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